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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小说 > 穿书七零,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! > 第248章 军大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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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又过了两天,军区开始发放冬衣。

    此前刘香兰就交代过,今年她那份东西给孟初筱。于是,王东华便把属于刘香兰冬衣一起拿了过来。

    孟初筱刚穿上,便瞧见殷翠花和孙永秀走了过来。孙永秀一看到孟初筱身上的军大衣,嫉妒得眼睛都快冒出火来,指着孟初筱的衣服大声说道:“孟初筱,把衣服脱下来,这衣服是我小婶子的,也就是我们家的。”

    王东华一听,眉头紧皱,说道:“永秀呀,之前你小婶就说过,这衣服要给初筱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我没来,现在我来了,这衣服就该是我的。”孙永秀心里想着,这崭新的军大衣,谁不稀罕呀,要是有了它,说不定还能找个好对象呢。

    殷翠花也看向孟初筱,说道:“初筱,这供销社的工作本就是我们孙家的,你现在占着我们孙家的工作,是香兰的意思,我作为长辈也不好说什么。可你既占了工作,又要霸占衣服,是不是有点过分了?”

    孟初筱闻言,默默将衣服脱下来,叠得整整齐齐,塞到殷翠花怀里,说道:“婶子,按理说我可以不理会您,但您毕竟是我姐和姐夫的长辈,自然也是我的长辈。您回去后就说你们没来过供销社,就说这衣服是我主动让给孙永秀的。还有,你们以后也别总往这儿跑了。要是让香兰姐知道了,她夹在中间会很难做人的。”

    殷翠花没想到孟初筱竟如此直白,脸色顿时有些难看。不过她毕竟阅历丰富,沉着脸说道:“初筱,既然你把话挑明了,我也直说。这工作是我们家香兰的,即便她不做了,也轮不到外人来做。”

    王东华听不下去了,说道:“婶子,初筱可不是外人,她是香兰的妹子,还救了您孙子和您儿子的命,可是你们孙家的救命恩人呢!

    而且,军区那么多工作,你若是想让永秀上班,去军衣厂做衣服也成呀,为啥盯着供销社的工作?”

    殷翠花愤愤地说道:“哪个工作有供销社的轻松?。”

    王东华还要争辩,孟初筱拉了拉她,说道:“我明白。不过婶子,麻烦您再等几天。要是我突然不干了,香兰姐肯定会起疑,到时候反倒破坏了您和香兰姐之间的情分,您说是不是?”

    殷翠花思索片刻,点了点头,问道:“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跟香兰说?”

    “等再下一场雪吧,这样我也能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,您看怎么样?”

    殷翠花想了想,点头说道:“初筱,婶子信你,你可别骗婶子。”

    “您放心,我也不想让我姐夹在我们中间左右为难。”

    王东华看着殷翠花祖孙俩离开,有些替孟初筱打抱不平,说道:“初筱,你怎么就把衣服给他们了?你不给,他们又能把你怎样?”

    “我要是不给,他们回去肯定会找我姐的麻烦,给她气受。不就是一件衣服嘛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东华姐,麻烦您帮我问问,有没有人愿意卖军医服,我要两件女士的,两件男士的,钱不是问题,对方有什么条件尽管提。”

    “肯定会有人卖,但价格估计不低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心里清楚,军大衣数量有限,不是每个人都能发到,能发到的人都格外珍惜。她点点头,说道:“没关系,多高的价格我都能接受。”

    结果中午孟初筱正在吃饭的时候,陆秉谦来了。将两包东西递给她,说道:“我把我的那件军大衣换成女装了,又另外买了两件,一件给爷爷,另一件给国耀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看到陆秉谦的军大衣袖子都有些磨损了,便问道:“那你穿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这不还有其他的嘛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推过去一件衣服,说道:“我让东华姐买了四件,爷爷和国耀各一件,这件你拿着穿。”

    陆秉谦倒也没推辞,笑着说道:“怎么不给我多买一件呀?”

    孟初筱白了他一眼,说道:“你不是已经有了嘛!”

    “我有的和你给的能一样吗?”

    “你这人可真计较,赶紧过来吃饭。”

    陆秉谦对孟初筱这种如同老夫老妻般的说话方式很是满意,笑着把衣服放到一旁,跟着孟初筱走到后面。

    两人吃完饭,陆秉谦主动去刷碗,孟初筱则坐在火炉旁继续给小彤织毛衣。这时,听到外面传来“砰砰砰”急促的脚步声,孟初筱抬头一看,只见刘香兰抱着东西匆匆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姐,您怎么来了?吃饭了吗?”孟初筱问道。

    “初筱,姐不是说好了今年的军大衣给你嘛,你怎么给永秀了?这件衣服给你。”说着,刘香兰就把怀里的衣服塞到孟初筱怀里。

    “姐,秉谦说他把自己的军大衣换成女款给我了,我想着有一件就够了,就把您给的这件给了永秀。”

    “你呀,就是太实在了。姐说给你的就是给你的,你拿着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想到衣服肯定被孙永秀穿过了,心里有些膈应,便推辞道:“姐,真的不用了。我要是收下,永秀心里肯定不痛快,说不定还会在婶子面前说些不好听的,到时候您和婶子相处起来也不愉快。”

    “那件衣服孙永秀穿过了,都沾上灰了。姐再怎么着,也不会把她穿过的衣服给你,这是姐新给你找的,你赶紧拿着。”刘香兰很了解孟初筱爱干净的习惯,前段时间那么冷的天,孟初筱还两天就换一次衣服,而医院里的医生,很多人一件衣服都要穿三四天,更不用说他们,一件最少也要五六天。

    孟初筱明白这是刘香兰的一片心意,若是再推脱,她肯定会难过,便说道:“行,那我收下了!”说完又问道:“姐,您吃饭了吗?”

    “一会儿回去再吃。对了,那天你说想去上大学,你打算去哪上呀?去京都怎么样?京都有好多好大学呢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挽着刘香兰的胳膊,撒娇说道:“姐,我原本以为东北挺好的,来了之后才发现这儿实在太冷了。我想去暖和点的地方上大学,您觉得芦市怎么样?”

    刘香兰思索了一下,说道:“芦市确实是个好地方,不过会不会离东北太远了?”

    “姐,现在有火车,交通很便利的,我肯定会回来看你们的。”

    刘香兰点点头,凑近孟初筱,小声说道:“这事儿,回头你找个机会跟首长和老首长说一说,肯定能办成。”

    孟初筱立刻心领神会,笑着说道:“好嘞,姐,有机会我就跟老首长提一提。”

    结果中午孟初筱去穆家给周迎秋扎针,周迎秋笑着问道:“初筱,供销社的工作可不是长久之计,你又不愿意去医院,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打算呀?”

    “老首长,我想去上大学。我听说芦大很美,有个大学毕业证,到哪里都会被人认可,被人尊敬。而且我的医学知识并不系统,我想全面学习一下。”

    尚老皱了皱眉头,做他的学生怎么了?难道不比上大学强?

    不过他知道孟初筱说的对,跟着他学,只能靠着他,但从大学里出来,她可以去任何地方。

    而且,芦市也是个不错的地方。

    老首长赞同的点点头,“对,趁着年轻,就要多学多看。是不是老尚?”

    尚老点点头说道:“去大学好,更系统。不过,去京都不是更好?”

    “尚老,我有些怕冷。他们说芦市冬天也不冷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想学医,以后就多去我老头子那里坐坐,别天冷了就又懒了。”

    “尚老,您先让我休息一段时间,等供销社的事情处理了,我认真跟着您学。

    尚老眼中带着笑意,嘴角却耷拉着,“赶快处理了。”

    穆首长听说孟初筱想去芦市读书,想到孟初筱为军区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,而军区也没什么能为她做的,当下便说道:

    “这小丫头挺不错的,我看着也喜欢。以她现在的医术和天赋,去学医,提高的更快,为国家做的贡献更大,那就遂了她的心愿吧。”喜欢穿书七零,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!请大家收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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